老家食俗,长辈是不给孩子吃鸡爪的。他们说,吃了鸡爪,上学后写字手会抖。稍懂事后,觉得这一定是大人编的一个谎言。有一回,趁大人没注意,我偷吃了一个鸡爪,结果大失所望,不过是薄薄的一层皮,还极度难啃。后来想,自己字写得不好看,莫不是因为那次偷吃鸡爪落下的?
虽然早识破了“吃鸡爪写字会发抖”的谎言,但仍认为鸡爪是一种低贱的食物,吃起来不文雅,不过是给小百姓解解口腹之欲罢了。
那回看《红楼梦》,小悍妇夏金桂竟然最爱啃鸡爪之类没有肉的骨头,将那些家禽没肉的零件以油炸焦来下酒,自己过瘾之余还给丈夫和婆婆添堵。想象过去,也只有像她这样有闲的妇人去啃鸡爪才配合剧情,如果让刘姥姥去啃,一定吓倒一大片。
于是,鸡爪到了有闲人这儿,名为凤爪,已能登大雅之堂。现在酒楼里有一道餐前小菜,名曰白云凤爪。客人入座,主菜还没上桌时,白云凤爪往往是餐前四小碟之一,个个如春笋纤纤,更像美人玉指,躺在洁白如玉的瓷碟里。你也伸手,我也伸手,细细地啃着它,既坚韧劲道,又酸甜开胃。大家不分贵贱,吐出的都是一堆碎骨头,这样便能迅速拉近距离,毫无顾忌地打开话匣子了。
当生活或工作上的压力让人喘不过气来时,我的解决之道是买斤卤味鸡爪,能让自己的身心迅速悠闲下来。凤爪挠心,也许这是一种不错的心情按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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